關于做好2015屆畢業生畢業前補考工作的通知
湘一師教通[2015]26号
各院(部):
為保證2015屆畢業生工作順利完成,根據《太阳成集团補考工作細則》(湘一師院字〔2009〕49号)文件規定,現就2015年畢業前補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補考資格
1.未取得所修課程學分的2015屆畢業生。
2.2014屆結業學生可申請參加此次補考,補考成績作為結業轉畢業工作審核依據。
二、補考報名工作安排
1.院(部)自行從教務管理系統導出畢業前補考預排名單(含公共課和專業課),并核實預排名單的完整性、準确性,特别注意以下兩種情況:
(1)學籍異動學生(特别是退伍學生)的課程成績不完整。部分學生因轉學、轉專業、複學、轉班、留級、保留學籍、跟班試讀等情況導緻未修滿現就讀專業所規定的課程。對于這些學生,院(部)應及時通知到學生本人,并按異動學生學業成績認定程序辦理。
(2)畢業論文(設計)不合格的學生隻能安排在明年重做,重做合格後才能畢業。院(部)隻需報畢業論文(設計)不合格的學生名單。
2.院(部)向學生公布預排名單,學生須根據名單自行向院(部)教科辦申請、報名,并繳納補考費。未按規定辦理手續的學生不能參加相應課程的畢業前補考。同一門課程的考核(含補考)連續兩次或兩次以上未辦理緩考手續而缺考的學生,須經本人申請,所屬院(部)審核,學校教務處批準,交清累次補考費用後可安排參加畢業前補考。
3.院(部)彙總申請補考學生的名單(含公共課和專業課),收取補考費,每門課程收補考費20元。各院(部)于4月7日中午12點前将報名信息表(附件1)的紙質稿、電子稿及财務處收取院(部)補考費的回執報教務處考試中心曹老師(聯系電話:88228075;郵箱:16060973@qq.com)。
三、考試安排
1. 公共課:教務處負責安排,時間為4月16日--4月20日;
2. 專業課:院(部)負責安排,于4月22日前完成。
四、試卷印制
院(部)印制各課程的補考試卷前須填寫《試卷請印單》,交教務處審核後再送校打印室印制。
五、成績錄入
所有課程補考成績須于4月26日前錄入系統。
六、補考工作要求
1. 本次補考工作各學院應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太阳成集团考試工作規範》(湘一師教字[2008]20号)和《太阳成集团補考工作細則》(湘一師院字[2009]49号)執行。
2. 認真做好宣傳和學生考前教育工作,并把補考的具體安排及時通知到學生,組織學生按時參考。尤其提醒考生必須攜帶兩證(學生證和身份證)參考,無證件者須出示院(部)開具的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附件2),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3. 各學院須于4月15日前提交專業課補考日程安排(附件3),屆時教務處将組織專人進行巡視,并将巡視情況及時通報全校。
4. 嚴格考試紀律,狠抓考風考紀。如有違紀舞弊情況,各學院須在4月22日前将違紀舞弊考生名單報教務處考試中心。
5. 考試結束後,考試試卷由課程承擔學院保存。
附件1:補考報名信息表
附件2:考生身份證明
附件3:專業課補考日程安排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