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體現“以生為本”的育人理念,給學生提供更多選擇專業的機會和更好的個性發展空間,進一步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與主動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太阳成集团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及《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湘一師校字〔2017〕66号)的精神,我院嚴格遵守有關條例的規定,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促進轉專業的協調、有序運轉,滿足學生的興趣與需要,确保人才培養質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黃小喜張福國
副組長:荊龍姣李輝華
成員:郭枚香、王晶圓、易磊、鄭準、王丹
二、轉專業工作小組職責
1.确定各專業轉入與轉出控制數;
2.接受學生咨詢與報名;
3.組織資格審查;
4.負責與教務處的溝通與協調,确定轉專業學生名單。
三、接受轉入專業學生條件
(一)接受轉入專業學生人數控制原則
每年接受轉專業轉入人數嚴格控制在本年級本專業在校學生總人數的5%以内,且轉入後班級總人數以不超過55人為限。
(二)接受轉入的錄取辦法
1.申請轉入專業的學生錄取以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的最終綜合考評成績擇優錄取,同時需滿足人數控制原則。
2.學生“綜合考評成績”需結合專業成績考評、德育考評和心理考評三項,并符合要求,專業成績考評:要求表現良好且已修課程學習成績在本專業本年級排名前5%;德育考評:學生提供所在班級綜合測評成績,要求班級前6名以内;心理考評:結合學校心育室和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心理輔導師的心理測試結果,需無嚴重心理問題。
3.拟錄取名單需通過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黨政聯席會議商議通過,學院将拟錄取名單報學校教務處審核。
四、申請轉出專業學生條件
(一)接受轉出專業學生人數控制原則
每年接受轉專業轉出人數嚴格控制在本年級本專業在校學生總人數的5%以内。
(二)在學習期間,對拟轉入專業有興趣和專長,且在拟轉入專業或專業大類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
1.在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學科競賽中獲獎(國家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省級一等獎排前5名、二等獎、三等獎排前3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國家正規期刊發表與拟轉入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需提供期刊原件,不含會議論文)。
3.在拟轉入專業相關領域自主創業、成立技術公司,并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有下列特殊情況之一的:
1.退役複學的學生需要轉專業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2.學生入學後發現某種病症或生理缺陷(不包括不符合招生體檢條件的新生和休學學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内,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由學校根據其身體狀況,确定轉入專業;
3.學生休學或保留入學資格後複學,學校已無學生原所學專業或無原錄取專業,可申請轉入相關或相近專業。
(四)表現良好且已修課程學習成績在本專業本年級排名前5%。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1.從外校轉入我校學習;
2.新生入學未滿1學年,本科三年級及以上;
3.在校期間尚有所修公共課、基礎課不及格;
4.已在所轉專業學習;
5.受記過(含)以上處分,且尚未解除處分;
6.正在休學、保留學籍或需作退學處理;
7.招生時确定為定向培養或屬于提前批招生(以當年招生計劃為準);
8.單獨考試、單獨錄取的特殊招生類專業;
9.為轉專業提供虛假材料,徇私舞弊。
五、轉專業申請流程
學生轉專業工作每學年組織1次,一般安排在秋季學期開學初,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2020年7月,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向教務處報送各年級各專業的轉入、轉出控制數(見附件1)、提出轉專業工作方案(含對轉出學生的審核辦法和對轉入學生的考核要求與考核方式)。轉專業工作方案經教務處審核後在校園網公布。
(二)開學第1周,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向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教務辦提出轉專業申請,填報《太阳成集团專業調整申請表》(見附件2)。院部轉專業工作小組對申請轉出學生的轉專業申請進行審核,并将拟同意轉出學生名單彙總報送教務處(附件3),教務處審核、彙總後将名單發給各院部。各院部轉出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轉出控制數。
(三)開學第2周,申請轉專業的學生要主動到申請轉入學院教務辦咨詢相關工作安排。拟轉入學院對申請轉入學生的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考核、面試,擇優确定轉入學生名單,并将拟同意轉入學生名單分專業報送教務處,各專業轉入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轉入控制數。對于以第四條第二款作為轉專業條件者,由教務處組織相關部門确定其轉入專業。
(四)開學第3周,教務處彙總、審核各院部轉專業學生名單(附件4),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後,在校園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學校發文公布轉專業結果,并辦理相關手續。公示有異議者,查實相關情況後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開學第5周,轉專業學生憑學籍異動通知單到轉入學院報到、調整宿舍,并報學生工作部(處)、招生就業處和财務處備案。
六、本細則未盡事宜,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七、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負責解釋。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
2020年7月1日